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环氧树脂项目
工程概要: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高性能环氧树脂(600吨/年环氧树脂;1000吨/年混配环氧树脂;400吨/年混配固化剂)、副产品3000吨/年醋酸钠溶液。购置生产装置为:利旧现有2#厂房新建一条年产2000吨高性能环氧树脂生产装置;依托现有仓库、罐区进行原辅料及产品储存;公辅设施依托现有设备用房(包含变配电室、消防泵房、冷冻水站、空压制氮间、蒸汽锅炉等);依托现有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不新增占地面积。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ly9fTUme7kvpcmokSyN_w
提取码: 8fhu
2、如需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开发区东区
联 系 人:代韩峥 联系方式:15930021018
邮箱:2544659691@qq.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6日。
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