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类添加剂、聚天冬氨酸系列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类添加剂、聚天冬氨酸系列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类添加剂、聚天冬氨酸系列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选址选线:邯郸市肥乡区邯郸市京津新材料产业园。
(4)建设规模及内容:购置石膏缓凝剂生产装置、消泡剂生产装置、减水剂生产装置、间苯三酚二水化合物生产装置、聚天冬氨酸生产装置。建设甲类生产厂房2座,丙类生产厂房1座,甲类仓库1座,埋地储罐1座,丙类仓库1座,成品仓库1座,办公楼1座,设备用房1座,建筑面积约15017.67平方米。建成后,石膏缓凝剂年产25000吨、石膏消泡剂年产1200吨、石膏减水剂4000吨、间苯三酚二水化合物年产200吨(副产品氯化钾年产716吨)、谷氨酸二乙酸四钠年产1125吨、聚天冬氨酸钠年产900吨、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年产1500吨、聚琥珀酰亚胺年产12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代总
联系电话:15930021018 邮编:056000
电子信箱:524600271@qq.com
通信地址:邯郸市京津新材料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北兴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BH_ZUfrwpe0uymoge1LgQ 提取码: mcpe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kHPmGCelsJda62DoZI0Qw 提取码: uxwk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申辉(河北)精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4.11.4